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鼓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之间开展研发和产能合作,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车企“代工生产”。这一政策调整,是中国汽车产业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行业管理思路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加速转变,在汽车产业改革进程中实现了新的突破。
长期以来,我国对汽车生产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新建车企需满足苛刻的投资、产能、研发等条件,形成了较高的行业壁垒。这种模式在产业发展初期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和产业秩序,但随着市场日趋成熟、技术快速迭代以及新势力不断涌入,其局限性也日益凸显:一方面,部分传统车企产能闲置,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众多拥有创新技术和商业模式的新兴企业却因生产资质问题而难以落地,或被迫投入巨资自建工厂,导致创新成本高昂、发展步伐受阻。
此次鼓励“代工”的新政策,正是针对这一痛点,旨在打通产业资源的流动渠道。其核心价值在于:
一、盘活存量产能,优化产业结构。 允许有资质、有产能的企业为其他企业代工,能够有效利用现有优质产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促进产业整体效率提升。
二、降低创新门槛,催生市场活力。 对于专注于研发设计、用户体验、商业模式创新的新进入者(如造车新势力、科技公司等)而言,“代工”模式使其无需背负沉重的工厂建设与运维负担,能将有限资源集中于核心技术攻关与品牌塑造上,从而更快地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为汽车产业注入多元化、差异化的竞争活力。
三、推动专业化分工,提升产业竞争力。 政策鼓励研发合作与产能合作,有利于推动形成“专业研发设计+专业生产制造”的产业协作新生态。具备强大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供应链整合能力的传统车企,可以转型为高效的“制造服务平台”;而新兴企业则可专注于成为“技术创新品牌商”。这种深度分工协作,有助于中国汽车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向更高端环节攀升。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宽进”不代表“松管”。新政策在放宽准入方式的明确要求委托方(品牌持有者)对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受托方(生产方)对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管理部门将通过加强一致性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手段,确保“代工”模式下的产品安全与合规,这体现了“放管服”改革中“放得开、管得住”的智慧。
新政策的落地也面临挑战。如何清晰界定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责利,建立高效协同的质量管控体系;如何防止可能出现的“资质寻租”或“低水平重复代工”;如何确保在合作中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等,都需要在实践层面进一步探索和细化配套规则。
鼓励“代工”的新政策是顺应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趋势的及时雨。它打破了有形壁垒,构建了更加开放、协同、高效的产业新生态,不仅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舞台,也为中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铺设了又一块重要的制度基石。改革的进程总是伴随着突破,而此次突破,正驱动中国汽车产业驶向一个更加灵活、创新、高质量的未来。